e租宝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

王惊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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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案二审宣判,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主犯丁宁被判无期徒刑。据了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依法公开宣判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丁宁等26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诉一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租宝非法资金诈骗案曾一度闹得沸沸扬扬,备受关注,今年9月12日,e租宝案一审在京宣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丁宁、丁甸、张敏等10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安徽钰诚控股集团、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间,在不具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资质的前提下,通过“e租宝”、“芝麻金融”两家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布虚假的融资租赁债权项目及个人债权项目,包装成若干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以承诺还本付息为诱饵对社会公开宣传,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巨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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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企业查询宝的资料显示,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3年3月15日,实际控制人为丁宁。其推出的e租宝于2014年7月上线,至2015年12月被立案调查,一年多的时间,便将成交额做到了750亿,可以说,丁宁用的手段是常见的“空手套白狼”。

据了解,本次宣判后,将由一审法院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涉案财产的善后处置,尽快组织开展信息核实、资产变现、资金清退等各项工作。请广大集资参与人关注法院发布的相关公告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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