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股权之争的启示:企业应有反收购意识

时下万科股权之争进入白热化阶段。截止12月16日,宝能系持有万科的股权达到万科总股本的22.45%,已把原第一大股东华润15.23%的持股远远地抛在了身后。为此,万科A、H股在18日下午紧急停牌,筹划股份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及收购资产事宜。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来说,收购别人或被别人收购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正如证监会所言:收购与被收购,是市场自身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管部门不会进行干预。更何况象万科这样一家股权极其分散的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华润的持股长期保持在15%以下。因此,这就更容易招来“野蛮人”的收购。

但对于万科这样一家优秀公司来说,遭遇“野蛮人”收购实在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这种收购违背万科团队及原第一大股东意愿的情况下,双方自然会有一番激战,作为万科方面来说,不仅要消耗人力,而且还要消耗财力。这样的股权之争实际上是不利于万科发展的。尤其是一旦反收购失败,万科就真的要改弦更张了。

因此,万科的股权之争,对于万科这种股权分散的上市公司来说是一个警示。它提醒万科这种股权分散的企业,一定要有反收购的意识,要保证企业的控股权不会旁落。尤其是象万科这般优秀的公司,更容易成为别人觑觎的目标,作为相关的公司来说,要有随时打破敌意收购者的措施安排。这对于一个健康发展的企业来说,这种自我保护意识是很有必要的。

但遗憾的是,万科并没有这样的自我保护意识,这不能不说是这家优秀公司的一大不足。也正是这个不足的存在,给了宝能系以可乘之机。虽然面对宝能系咄咄逼人的攻势,万科已着手反击,但能否如愿,这还是后话。虽然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可以稀释宝能系的持股比例,但问题是,在宝能系成为实际上的第一大股东的情况下,这种发行股份的计划能否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是一个问题,至少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宝能系是会投出反对票的。

所以,万科方面的反击未必胜券在握。万科方面让自己陷入如此被动的境地,实在有些失策。甚至有些不长记性。毕竟这种股权之争对于万科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了。早在1994年万科就经历了“君万之争”。因为有了之前的教训,万科方面更应该要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而不应该让“君万之争”的故事再次在自己的身上重演。

上市公司如何实现自我保护?这就需要切实引入美国正版的“毒丸计划”。在新一届董事会组成时,由股东大会提前授权给董事会,再由董事会视具体情况来实施。比如,在敌意收购方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董事会可以启动“毒丸计划”,向除敌意收购方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低价配售新股。在没有这种事先授权的情况下,一旦敌意收购方成了实际中的第一大股东时,这种“毒丸计划”再要启动就有巨大的阻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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