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股横生 证监会的处罚真的起到效果了吗

李双江

  

本周五,中国证监会通报了拟对12起操纵市场案件的处罚情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合谋操纵特力A、得利斯股票价格案,监管部门决定拟没收吴某乐的违法所得1.73亿元,并处以5.21亿元罚款,没收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违法所得1.47亿元,并处以4.42亿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12宗操纵案累计罚没款金额总共超过20亿元,其中,吴某乐、深圳市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罚没款金额近13亿元,在监管部门的案情通报中,无论是罚没款的总额还是单个案件的处罚金额上,此次均创造了纪录。

特力A无疑是股灾发生后迅速“崛起”的“明星股”。今年7月9日,特力A最低曾下探9.88元,但到了8月13日,短短的26个交易日之后,其股价即攀上了51.99元的高峰,期间最大涨幅高达4.26倍。显然,无论是该股的基本面还是其时的市场环境,都不支持特力A能有如此“辉煌”的表现,但“事实胜于雄辩”,特力A也以其“特立独行”的个性变成一只不折不扣的妖股。

作为妖股,特力A堪称妖性十足。这不仅表现在其创出51.99元后的持续下跌上,同样表现在9月中旬开始的再创新高上,更表现在监管部门对涉嫌操纵股价者进行严厉惩处后再次出现的持续涨停上。本周三与周四,特力A又“神奇”地连续两个交易日涨停,特力A再现妖性,也根本不把监管部门的处罚当回事。

操纵特力A成妖股的违规者被监管部门处以巨额罚款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如果仅仅只有行政处罚,而忽视了个中违规者应该承担的刑事及民事责任,显然是有失偏颇的。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妖股,个人认为更需要采取“以毒攻毒”的方式。

笔者建议,当个股连续三个交易日的涨幅与相关指数的涨幅偏离值达到20%时,说明该股出现明显异动,此时上市公司应该停牌发布相关公告,且停牌时间至少不少于一个交易日。当该股仍然上涨并且与相关指数走势大幅偏离时,可对该股实施至少一个星期的强制停牌措施。

另外,笔者认为,如这些操纵案发生之后,罚款处罚并不能彻底杜绝此类事件的进一步发生,应该加大力度,对相关企业和个人实施市场禁入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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