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来硬的了:上市公司大股东6个月内不得减持
证监会今日(8日)午间发布消息称,支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方式稳定股价。
证监会来硬的了:上市公司大股东6个月内不得减持
这并不是首次。早在6月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是张晓军时,就已经提出对大股东、董监高人员违反规定的减持行为将依法给以查处。
这次,对于不得减持的情形显然做出了更明确的描述,明确提到不得减持、可减持的情况: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明确提到不得减持、可减持的情况:6个月内减持过本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本公司股票的,不属于《证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禁止情形。通过上述方式购买的本公司股票6个月内不得减持。
为什么要特意提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和高管不能减持呢?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刘姝威在股市暴跌的7月3日公开呼吁“严惩违法做空中国股市者”。她认为,这次股指暴跌已经不是正常的市场调整,而是有人精准选择时点,违法做空A股市场。刘姝威援引数据称,今年上半年,近1300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高管减持股票市值近5000亿元,大规模的集中减持套现,意味着这些人的共识看空公司经营前景,并且引发了股指暴跌。
由此可见,稳住上市公司股东和高管的股票持有情况,对于缓解做空势力是有相当大的帮助的。只是,对于那些已经减持的来说,股价下跌已经无法追回了。
证监会消息还提到: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不受《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 “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的限制。
同时,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股票出现大幅下跌时通过增持股票等方式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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