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查房”将助力反腐
国土资源部近日拟将《不动产登记条例》(简称《条例》)上报国务院,其中第6章第72条明确规定了依法“以人查房”的内容。据悉,不动产信息登记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官员瞒报房产信息将受惩处。
与现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相比,《条例》在“以人查房”上的进步主要有两点:一是打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这使查询某个居民在全国范围内的房产信息成为可能;二是将来建成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与大体同步建成的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等系统并轨,为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完整、准确掌握官员房产信息,提供了制度和技术条件。“以人查房”助力反腐败,不是通过一般个人或单位在不动产信息登记系统中自由查询官员房产来实现的(一般个人或单位无权在该系统中自由查询),而是通过纪检监察部门等职能部门全面掌握官员房产信息,“逼迫”官员不敢购置、囤积大量房产来实现的。
不难想象,等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得以全面实施之时,很多官员名下的多余房产已被抛售或做相应处理,官场中将不会有多少“房叔”、“房姐”可供查询、曝光。某种意义上说,这也可算是“以人查房”助力反腐、抑制房价取得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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