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官司败诉 美商务部或改变对华反补贴政策

尽管尚未有明确结果,但在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中,美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或给美对华贸易反补贴政策带来变数。

美国时间2011年12月19日,就《GPX国际轮胎公司和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诉美国政府案》,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美商务部不能在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情况下进行反补贴调查。该判决,从根本上确认了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出口企业进行反补贴调查“不合法”。

而这也意味着,近几年来,美方向中国所发起的30多项反补贴调查案例,都有望撤销。

对华反补贴“不合法”

这则撬动美国商务部反补贴政策的案件,要从2007年说起了。就在这一年,美国轮胎制造商TITAN申请对中国非公路用轮胎产品采取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其重点之一就是河北兴茂轮胎有限公司。

2008年8月,美商务部发布征税令。随后,深感不公的河北兴茂等7家中国企业,将美商务部诉至了美国际贸易法院。

2010年10月,美国际贸易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美国商务部停止征收对中国涉案企业的反补贴税。但美商务部不服判决,又将该案上诉至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经过一年的审理,美联邦法院作出判决,完全支持了中方的抗辩意见。

在其裁决中,美联邦法院从反补贴法的立法历史,以及美国国会批准修订该法时认可乔治城案件两方面进行了详细梳理。对于此前美国际贸易法院的裁决,美联邦法院予以确认,但对于其裁决理由则持保留意见。

前者认为,同时对非市场经济国家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很大可能会存在“双重计算”;但后者却明确提出了“另外的观点”,即“反补贴法禁止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

这就意味着,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自2006年底,美国商务部重启对华反补贴调查以来所作出的几十宗反补贴决定,均不符合美国现行法律。

对此,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表示,美商务部在使用替代国方法对中国企业征收反倾销税的同时,又征收反补贴税,构成了对中国企业的不公平待遇,损害了中国企业正当权益。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事实上,过去五年来,美商务部在没有国内法律授权的情况下已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3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美商务部或拖延执行

“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上述商务部人士称,这种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他表示,中方曾将美方错误做法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去年3月11日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裁定美方涉案双反措施(DS379案)违反世贸规则。

据此案的中国代理方美国温斯顿律师事务所律师黎宇透露,一开始抗辩,中方就提出了两点,一是按照24年前著名的乔治城钢铁案,反补贴法律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并不适用;二是美国政府(商务部)未能合理解决“双重计算”问题,应撤销反补贴法令。“这两点也正是中国政府一直强调的。”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若该非公路用轮胎司法诉讼案最终获胜,受益的将不仅仅是河北兴茂,还包括其他20多家受到美国反补贴制裁的工程轮胎出口企业,而美方向中国所发起的30多项反补贴调查案例,也有望撤销。

但此案还尚未完结。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并非终裁。按照惯例,美国商务部还有90天的时间决定是否上诉至最高法院。而且美联邦法院在裁决中也提出,“如果美国商务部认为反补贴法需要改变的话,最合适的办法是寻求修改法律”。

据此,业界分析认为,美国商务部很可能会拖延裁决的执行时间,甚至部分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以求将中国纳入“双反”范围。

尽管美国商务部目前尚无明确表态,但是其另一起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补贴调查却明显放缓。

其原定于1月12日公布的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初裁,已两度延期。据前瞻资讯数据中心监测,美商务部曾表示将在2011年2月13日公布最终判决结果,但目前又称还需更多时间来分析,而相关的决定预计将在2012年3月中旬左右公布。

业内专家表示,这与此次美国商务部败诉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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