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内各地新三板挂牌优惠政策一览

邱爽

前瞻经济学人

2014年国内各地新三板挂牌优惠政策一览:无锡、苏州、宁夏、大连、郑州、常州、北京中关村、天津、合肥……

各地政府及高新区“大手笔”扶持,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眼光投向新三板。前瞻投资顾问统计,目前各地开始加码新三板扶持优惠政策的出台,各种激励奖励机制,为更多企业进入新三板提供“零成本”挂牌机会。

据长期从事IPO咨询事业,且成功为四维传媒(430318)、嘉达早教(430518)、雅达股份(430556)、汇龙科技(430452)等公司提供过新三板挂牌咨询的前瞻投资顾问统计,进入2014年以来,各地开始加码新三板扶持优惠政策,各种激励奖励机制,为更多企业进入新三板提供“零成本”挂牌机会。

以下是前瞻投资顾问整理出来的2014年全国各地新三板挂牌奖励、优惠、激励政策。供各地区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参考:

一、无锡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企业上市挂牌的实施意见》2014-05-29

1.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的,分别在股改结束、过券商内核并报送挂牌申请文件、正式挂牌三个阶段凭相关证明文件向新区上市金融办申请每阶段50万元,合计150万元的扶持资金,在各阶段的下一个半年度拨付。挂牌企业同时享受无锡市新三板扶持政策。挂牌企业转板境内IPO成功的,参照企业IPO给予扶持资金;挂牌企业转板境外创业板、主板成功的,参照境外上市给予扶持资金。前述扶持资金应扣除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时已享受的部分。

2.自企业“新三板”正式挂牌当年起,以正式“新三板”挂牌前一年所缴各项税收为基数,在自然增长的基础外,每个财政年度新增长的形成新区地方财力部分,经新区上市金融办、财政局审核,在次年由同级财政按所得比例全额返还,最长不超过2年。

3.新三板挂牌企业其余政策参照“鼓励企业境内IPO上市”第4、6、7、8、10条款执行。

4.新区企业在本市外收购或控股新三板挂牌公司且将该公司注册地、经营地、纳税销售地调整至无锡新区的,以及招引本市外已挂牌新三板公司搬迁至无锡新区的,对绩效良好的企业可参照新三板挂牌,一次性给予150万扶持资金。

二、苏州

相政发[2013]60号文、苏高新管[2013]200号文

(一)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经审计或评估调整增加的利润部分所依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补助。

(二)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所有权办理变更登记时,按规定缴纳的契税,在企业挂牌后,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额补助。

(三)在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缴纳所得税数额较大的,缓征个人所得税。以缴纳个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时点算起,两年内缓征,从第三年开始分年度缴清(第三年30%,第四年30%,第五年40%)。在规定的缓征期限内,发生股权转让时一并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鼓励创投、担保机构参与支持“新三板”挂牌后备企业股改和发展。

(五)后备企业在股份制改制、股权登记、转让等过程中涉及到项目审批、房产过户、环境评价、税收证明、工商登记等方面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将简化程序,主动协助解决。

(六)优先协助后备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高新技术产业资金、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各项政策性扶持资金。

(七)后备企业在募集资金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除国家规定属于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用地之外,优先保证土地指标、办理核准预审和报批。

(八)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后,除市级财政给予30万补助外,区级财政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三、宁夏

宁政发〔2014〕5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资本市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07-04

对2014年、2015年、2016年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30万的经费扶持,对在宁夏法人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前50家企业给予适当经费扶持。扶持经费自治区财政、市县财政各承担50%。有条件的市、县(区)也应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四、大连

大金局发〔2013〕155号关于印发《大连市企业上市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再次补充通知》的通知2013-11-18

“四板”挂牌企业拟在“新三板”挂牌的,按照确定保荐机构、完成挂牌两个环节分别给予补贴不超过40万元和60万元,转板补贴额度最高为100万元(与直接申请“新三板”挂牌企业享受的不超过140万元补贴相同)。通过“新三板”成功发行上市的,一次性给予补贴160万元。

五、郑州

郑政〔2012〕2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补充意见》2012-05-24

支持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我区主导产业(汽车及零部件和装备制造)企业,区管委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其他产业企业,区管委给予一次性奖励70万元。挂牌企业如从代办系统成功转板,视同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管委会按上市支持政策予以差额奖励。

六、常州

新三板企业上市资助金额,应依据下列标准:

(一)企业完成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50万元。

(二)企业通过“新三板”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确认资助:每家企业支持50万元。

(三)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交易资助:每家企业支持50万元。

在企业改制上“新三板”的过程中,发生的新增企业所得税、利润转增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其享受的优惠政策参照《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开委[2011]5号)文件执行。

七、北京中关村政策

中科园发〔2014〕27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改制上市和并购支持资金资助标准如下:

(一)改制资助:每家企业支持30万元。

(二)挂牌资助:每家企业支持30万元。

(三)主办券商资助:每家券商支持20万元。

八、天津的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津政发[2012]22号

对发展潜力大、创新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不少于500万元政府性周转资金支持。对在国内三板市场挂牌上市及在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始融资额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专项补贴。

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科金〔2014〕107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补贴资金采取后补助方式,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经公示后,市科委、市财政局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贴;区县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九、合肥的政策: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鼓励和促进企业上市暂行办法》

第四条拟上市企业因上市而改制的,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等额奖励给企业。

第五条拟上市企业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为自然人股本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区级财政留成部分等额奖励给企业。

第六条对完成安徽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第七条对获得安徽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补补助

企业进入“新三板”、国内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成功挂牌融资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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