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高压反腐终究如何“收场”

江濡山

江泽民时代之前的中国改革是全民经商“穷折腾”,砍断了束缚劳动力手脚的制度绳索之后,亿万基层民众自食其力地解决了温饱问题,这个阶段毕竟算是真改革;邓小平时代之后的中国改革是权力膨胀的“瞎折腾”,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权钱交易,酿成了形形色色的腐败,并极大扭曲了经济发展结构,蚕食了改革开放成果,这个阶段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伪改革。因此,研究探讨自邓小平之后中国的体制演变及改革局势,有这样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为什么在中共第十四届至十七届近二十年的黄金改革机遇期内,执政者都认为腐败问题日趋严峻,也都曾高调提出:反腐倡廉、取信于民,可人们看到的实际情形却是:自上而下、形形色色的腐败现象,在一系列反腐“口号”声中愈演愈烈。其实,反腐败的难度不亚于政治体制改革的难度,因为二者的共同特征是“执政者首先要敢于从执政集团内部动刀子”,如果能够做到真反腐,就有胆识做到真改革。很显然,第十八届“习李”执政集团“履新”后的首张硬牌也必然是通过强势反腐,取信于民。如果真能“不惜代价”打好这副硬牌,并取得成功,则意味着一系列政治及体制改革,具备良好预期。

第3个难题:强势反腐及反腐机制建立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权力主导下的、以投资推动为特征的经济改革,滋生起来一大批靠腐败“立业并成气候”的既得利益集团。这些已经坐大的强势既得利益集团,是中国未来任何具有历史责任感的执政者面临的最大“拦路虎”,他们的名利及权贵地位,建立在封闭运行的集权政治体制基础上,因此而构成了无所不在的腐败,这是多种矛盾长期沉淀并顽固地交织在一起的恶果,已经侵害到整个国家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体系,像魔鬼一样,隐身在各阶层民众的灵魂和肌体中,一旦当改革触及到他们的利益时,立即会怒目圆睁、歇斯底里、寸步不让。

可以说,进入21世纪以来的中国的腐败已经不是简单的权力腐败,而是早已经组织化、规模化、强权化的集团腐败,这种集团性腐败早已经渗透到党政军权力阶层。加入WTO更是让党政军各级权势阶层分享了全球化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好处。

 由此看来,中国新一届执政集团,从步入帅台的第一天开始,就面临着与势既得利益集团的直面对决:是妥协迂回,还是强势爆破。若要不惜代价,采取超高压策略强势反腐,则有三步棋要走好。一是做好持久作战的准备,在现阶段缺乏有效反腐机制的情形下,要集中全力和气势,一鼓作气地端掉一个个腐败窝案,从心理上和气势上形成强大威慑,迅速获得广大民众的支持;二是反腐开道,经济跟进,采取放活市场与适度的行政投资相结合的策略,赢得一定的改革回旋余地;三是伴随法治建设,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特色市场环境下的制度性反腐防腐机制。

现在,海内外不少人士,对中国这一轮“超高压”反腐风暴大致有五点看法:

一是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腐败,已经腐蚀和威胁到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安全,所以,惟有真反腐,才能缓解执政党的执政危机,为执政党自身建设及改进执政策略赢得余地;

二是现阶段通过“以权力反腐败和制衡腐败”的人财物成本代价很大,一方面大大小小、上上下下的腐败已经普遍存在,腐败本身对国家及国民造成的巨大损失是不可估量的;另一方面反腐败本身也需要巨大的人财物消耗,这显然也在加大国家和人民的负担;

三是从根子上说,是制度导致了腐败,若没有制度创新,腐败行为及腐败分子无法根除,持续高压反腐,已经导致很多官员人心慌慌,没有心思干活,也“促使”很多腐败者加速资产对外转移;此举最终该如何收场,应及早运筹,最好的策略是强势反腐过渡到新的反腐机制上来,可是中国到底应该构建怎样的反腐机制,这是一个深层的政治体制及国家权力构架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国家治理的大制度不创新,小制度也难健康确立。

四是目前只有中央在真格反腐,地方基本没有作为、甚至不敢作为,因此若单靠中纪委派出几十个甚至上百个“直属部队”,根本无法从根本上“歼灭”遍布全国的腐败;

五是广大民众并没有感受到反腐败给自己带来多少明显的实惠,最多是有一种“大快人心”的心理感受,因为真正伤害广大基层民众利益的大都是无所不在的“小腐败”。

综上所述,中国目前的反腐败已经基本完成了第一战役和达到初步目的,今后的策略应当是:一方面策略维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并借力民众和舆论,延长反腐败效应;另一方面,加紧研究探讨从根子上根除腐败基因和毒素的长效机制,逐步过渡到制度和法律机制,具有自然的反腐抗腐机能,也就是说要构建中国特色的制度性反腐防腐机制,使法律、政律、新闻舆论各自独立地发挥作用。【未完待续】

可行性研究报告
江濡山

本文作者信息

江濡山(香港环球经济电讯社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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