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锯病腿”何时休 “病有所医”何时始
面对天价的治疗费用,郑艳良选择了自己动手锯掉严重腐烂的右腿以保全性命,15分钟一声不吭咬掉了4颗牙。过程不可谓不惨烈,而郑艳良“自锯病腿”并不仅是一个特例,同“开胸验肺”一样,在中国,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依然有很多这样的郑艳良,遭遇了重大疾病,但是没有钱来医治。在我们为郑艳良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敬佩时,不禁要问:“自锯病腿”何时休,“病有所医”何时始?
实际上,面对居民生大病没钱医治的情况,政府也采取了很多措施。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医改正式启动。《意见》提出了“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以及“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长远目标。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资料来源:《2013-2017年中国健康保险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在大病保障方面,2012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进一步放大了保障效用,保障对象面向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截至2012年12月末,我国城镇医保覆盖率达到了75.2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了98.3%,居民保障覆盖处于较高水平。
2013年,按照卫生部部署,我国农村医疗保障重点向大病转移,肺癌、胃癌等20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畴,大病患者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到90%。但是,大病医保的范围依然比较窄,即使保障程度较高,对于很多农村家庭依然难以承担。而大病医保的保障实施情况依然需要大打折扣。
从机制方面,大病医保机制明确了两点:一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二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大病保险。实际上,政府将大病医保服务委托给了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政府向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的形式开展。在推广中,大病医保更多依赖各地根据财政收入、保障水平等实际,各地都在探索多样化的模式。
目前,国内商业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方面,已经探索出了洛阳模式(中国人寿)、湛江模式(人保健康)、江阴模式(太平洋人寿)和太仓模式(人保健康)等,但是尚没有大范围的开展推广。
在现行社会宏观环境和管理体制下,以上试点成功的大病医保模式若要真正推广实施,必须要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医疗卫生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管理和服务到位、以及有效的运作机制,这些都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努力配合才能真正实现。所以,要确保“自锯病腿”这样的事件不再发生,要实现真正的人人“病有所医”需要政府积极去推动,以及整个社会机构不断探索和努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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