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生存空间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还需主动出击
政府采购代理市场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试点开始于1995年,1998年扩大试点,当年政府采购规模为31亿元,2000年为328亿元。2012年政府采购规模为1.40万亿元,同比增长23.3%。
图表1:2005-2012年全国政府采购总规模及增长率变化趋势图(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政府采购及代理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采购代理机构生存现状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中央设有3个集中采购机构和3个部门集中采购机构,地方共设有省级政府采购中心33个,地市级单位共设置政府采购中心293个,县区级政府采购中心2021个。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规模为9113.1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65.2%。
图表2:2007-2012年我国政府全国集中采购规模和比例(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政府采购及代理行业深度调研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除去集中采购部分,剩下的采购金额则是由政府部门自行采购或者通过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完成。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分为甲和乙级。
从近两年发展趋势来看,政府采购规模增长均在20%以上,集中采购金额比例这两年都呈下降趋势。在当前国内“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背景下,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其作用正日益显现。甲级、乙级代理机构无疑存有很大的市场增长空间。
虽然甲级、乙级代理机构之间可代理的项目标准有差异,但是由于目前主要的可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都是一些中小项目,因此形成了全国几千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竞争同一市场的格局。短期来看,代理资质并未给相关机构起到太多的实质作用。可见采购代理市场竞争激烈。
而从采购人的角度,政府采购选择代理机构时一直在尝试合理的方式。因为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为提高效率和保证公平,很多地方开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虽然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回避了不当干预,但是却违背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完全忽略了代理机构之间比如技术实力、服务水平等特质的考虑。
所以就目前情况来看,采购代理机构生存状态不算理想,市场发展不成熟,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要主动出击把握发展机会。
未来市场需要引入更多竞争
资质规定:代理资质需要在竞争中发挥实质性作用,采购市场。根据采购代理机构的资质认定,企业有不同的代理资格范围,如甲级资质代理机构可以获得更大的代理项目,其他机构想分一杯羹进入就必须获得资质认定。不仅可以获得大的项目,而更高的资质可以有机会在更大区域范围开展业务。关键,资质认定规定同样形成了采购代理行业的淘汰和退出机制,无形中给采购代理机构以压力,不合格即出局。
减少行政干预:目前,政策采购选择代理机构选择没有一个好的选择机制,效率和公平之间没有找到平衡;选择的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市场发展不完善,行政干预较强,导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可能产生寻租行为。所以有必要减少政府对采购代理市场的干预,在采购代理中介机构选择上,有一定的选择标准和要求,打破区域的无形限制,加强监督等。
建立市场化的服务收费机制:采购代理市场良好的价格形成机制,可实现充分竞争和优胜劣汰。良好的价格形成机制下,信息相对公开透明,采购代理机构运作会走向专业规范。
采购代理机构需要主动采取策略获得市场
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此案够代理机构应该争取相应代理资格,抓住机会获得更大的项目,提高技术能力水平,随着代理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最终服务水平高的机构才会脱颖而出。
拓宽业务范围: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从单一的招标采购阶段向参与项目全过程服务方向延伸,提供企业供应链或项目管理全过程服务,通过延伸服务满足客户需求,获得更多收益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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