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北京开出垃圾分类处罚第一单,一超市被罚款9000元

olivia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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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垃圾分类相关条例。根据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的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别对应绿色、蓝色、红色、灰色四种颜色的垃圾桶。居民需要自行将生活垃圾分类后,投入对应的垃圾桶。

5月11日上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在例行检查中发现,丰台区物美超市大成路店售卖水果的区域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腐烂水果、水果皮等厨余垃圾,也有水果外包装如塑料袋、纸盒等其他垃圾,但现场只放置了一个没有任何标识的垃圾桶,存在生活垃圾混投混放问题。

针对该超市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问题,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当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谈话进行立案调查,并拟对该超市处9000元罚款。这是北京市新《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处罚罚单。

据了解,5月11日至12日,城管执法系统已立案144起,处罚金额共计22万余元。其中餐馆、酒店以及企事业单位存在问题相对较为突出,主要违法行为包括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设置餐厨垃圾收集贮存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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