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广东免征中小微企业5个月社保费 大型企业减半征收3个月社保费

olivia chan

社保降费

2月28日,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同时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根据《实施意见》,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下简称“社保费”)减免政策。个人缴费部分不享受减免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不属适用对象。

其中,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划型后符合享受免征政策的,2月至6月的单位缴费予以免征;大型企业及其他单位2月至4月的单位缴费减半征收。减免政策执行期为费款所属期。今年2月1日至6月30日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国家规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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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在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34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省社保局局长阙广长透露,中小微企业占广东企业总数的99%以上,这次国家出台阶段性减免政策,就是要舒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受到的疫情冲击,提高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能力。

根据对一些中小微企业进行的测算,一个大概700多人的小型制造型产业企业可以享受减免200多万元,所以对企业的支持力度是非常大的。

阙广长称,广东已经实施延期缴纳社保费政策,对中小微企业十分有利,可以减轻企业压力度过难关,预计按照政策可以减轻中小微企业相应资金量达到4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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