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加速落地!10省份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不影响待遇

杨建书

前瞻经济学人

政策加速落地!10省份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不影响待遇

随着我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的加速落地,截止于4月24日,已经有10省份下调事业保险费率,分别是山东、山西、宁夏、吉林、河北、江苏、新疆、浙江、天津、辽宁。在最新出台的政策中,将失业保险费率从原来的1.5%下降至1%。

据了解,目前我国失业保险费率是由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共同缴纳。本次下调的事业保险费率,多地主要采用的做法是降低单位缴费费率,但也有不少地区同时下调了个人缴费费率。

在失业保险费率变动之后,是否会影响影响广大参保人员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标准也成为了众多市民关注的焦点。对此,人社部事业保险司负责人回应称,总体看,这次降低费率是在确保基金运行平稳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能够平衡好降成本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不会影响到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逐步提高。

上述负责人指出,据测算,将失业保险总费率降至1%后,一些统筹地区将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但可以动用历年滚存结余和省级调剂金解决,确保失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和按时足额发放。

同时,我们还注意到,本次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之后,有的地区还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比如,吉林近日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和《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失业保险金全省最高标准由1056元/人/月提高至1256元/人/月;最低标准由784元/人/月提高至96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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