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解小产权房之一: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没有真正产权的房子。它没有土地使用证,没有预售许可证,其购买合同也没有在国土房管局备案。

在深圳,大多数的小产权房都仅仅是有购买合同并经由律师“公证”。事实上,这种公证并没有真正的法律效应,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物权法第9条、第14条分别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小产权房属于不动产中的房产范畴,小产权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只有经依法登记,才发生物权变更、转让的法律效力;未经依法登记,是不发生物权变更、转让的法律效力的。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有权进行不动产物权登记的部门为政府相关部门,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并不属于政府任何部门,不能代表一级政府部门行使物权登记的职能。因此,律师见证并不能使小产权房产生转让登记般的法律效果。

小产权房

而在我国小产权房主要分为三类:农村集体用地、政府用地、以及军队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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