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法制办正式启动对深圳限牌合法性审查

白涣

2014年12月29日下午17时40分,深圳市政府突然宣布“限购令”20分钟后生效。这一针对深圳车辆限牌的突击手段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并遭到市民吐槽。许多人质疑深圳市政府的限牌政策违法。对此,1月23日,广东省法制办称已经正式启动对深圳限牌进行合法性审查,目前已经进入审查程序。

据了解,22日,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顾大松在“交通法”微信公众号公布了省法制办寄给他的复函。随后,南方日报记者向省法制办核实,该办确有收到顾大松的建议书,并作出相关复函。

此前报道称“今天收到广东省法制办粤府法函201579号,告知已接受建议,依《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依法启动对深圳市限牌公告合法性的审查程序。期待广东省政府依法及时作出审查结论。”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下称《通告》)。顾大松认为《通告》违法,并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广东省法制办依法撤销《通告》,并提交了建议书。

2015年1月20日,省法制办在规定的15个工作日内复函顾大松,称“已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启动程序对相关文件进行处理”。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该办将依法对“深圳限牌通告”进行合法性审查等,并作出相应处理。

依据相关规定,政府法制机构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原则上只审查合法性,不审查可行性和适当性。政府法制机构如果发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出现违法等情况,应当建议制定机关自行修改、废止或者提请本级政府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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