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量接近8000亿千瓦时 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成为主要形式

朱茜

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量接近8000亿千瓦时

1、初期的尝试与叫停

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开展发电企业向大用户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两年以后,2004年3月29日,原国家电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提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的试点。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开始起步。之后,广东、湖北、河南、内蒙古、四川、吉林、辽宁开始了不同程度的试点,试点的规模、模式大不相同。

2、2010年下半年至2013年上半年,全国大用户直购电交易进入低谷期

201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要求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

3、2013年5月15日至今,大用户直购电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转机,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2013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行政审批以来,全国各地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呈现爆发式增长。

从2013年下半年到2014年底的一年半时间内,全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省份从个位数迅速增长到24个,除京、津、冀、海南、西藏、青海等受电力基础设施等限制,不适合试点外,其他所有省份均进行了试点,大用户直购电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2016年3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拟在2018年实现工业用电量100%放开,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的全部放开,直购电迎来有史以来最大的转机,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7-2022年中国电力建设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大用户直购电交易电量7885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3.32%,比例较2014年提高了近11个百分点。

图表1:2010-2016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量及占社会用电量比重(单位:亿千瓦时,%)

2010-2016年全国电力直接交易量及占社会用电量比重(单位:亿千瓦时,%)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双边协商和集中竞价为主要形式

根据已发政策,电力直接按周期分为年度交易、季度交易、月度交易、日前交易;按交易方式主要有双边协商(长协、自主协商)、集中竞价(集中撮合)、挂牌交易(挂牌招标、双边挂牌)、合同电量转让、发电权交易(发电权置换交易)等方式。

其中,“双边协商”模式主要是为完善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而形成新型交易机制,其模式有利于对跨省跨区送电专项输电工程进行成本监审,根据成本监审结果重新核定输电价格,加快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集中竞价”模式仿照的是股票市场的交易模式,即直购电交易双方在某一固定场所,同时竞争喊价,通过拍卖手段最终完成电力交易;“挂牌交易”模式由交易中心在交易平台上对增送电量及协商价格进行挂牌,再由发电企业进行摘牌,并按摘牌电量比例形成挂牌交易初步结果,经安全校核后形成最终结果;“合同电量转让”模式的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对签订的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进行调整,交易后,由新的替代方按交易结果全部或部分履行原交易合同,交易双方应签订转让交易合同,送电力交易机构登记;“发电权交易”模式专指电厂方的合同电量转让。

从各省电力直接交易方式的汇总来看,主要以年度和月度为周期开展电能量交易(含合同电量转让交易),适时启动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双边协商、集中竞争等方式进行,以双边自主协商为主、集中竞价为辅。

图表2:主要省市电力直接交易方式汇总

主要省市电力直接交易方式汇总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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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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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茜(资深产业研究员、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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