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与备案并行 保健食品行业发展前瞻

郭露

 201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涉及保健食品行业的规定共有十三条,涉及保健食品审批、功能宣称、原料等诸多内容,明确了保健食品审批将实行审批与备案并行的双轨制,并对保健食品功能声称、使用原料范畴有了明确规定。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营养保健品行业消费需求与品牌竞争投资预测分析报告指出:2008-2012年,我国营养保健品行业工业销售产值逐年上升,2012年,行业实现工业销售产值1126.11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8.03%;从增长率方面来看,2009-2012年,行业工业销售产值增长率逐年上升,2012年达到38.03%,为近年来最快增速。

图表1:2008-2012年营养保健品行业销售产值及增长率变化情况(单位:亿元,%)

保健品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前瞻网营养保健品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认为,在市场需求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保健食品法律、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是行业的弊病,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仍待加强,国家对于保健品行业监管的逐渐趋严。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营养保健品的监督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规范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此次新《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行业的更新条款,更适合国内市场实际发展,旨在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管理,利于整肃行业内的非法生产、经营及宣传等乱象,更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理性消费。

前瞻网营养保健品行业研究报告分析认为,更新条款中,有“收紧”部分,尤其是对于保健食品功能宣称及标签;另一方面,保健食品生产实行审批与备案双轨并行,某些产品可以实行备案后进入市场,将产品审批重点由事前逐步向事后转移,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审批时限。新法中的诸多规定,都可能影响保健食品市场走向。

可行性研究报告
郭露

本文作者信息

郭露(前瞻产业研究员、 分析师)

关注(649099)赞(372)

邀请演讲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