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李亚鹏嫣然基金遭炮轰 看我国基金会的发展困境

 李亚鹏最近又麻烦连连了,这次的罪名是"以公益敛财发家"。在微博上爆料人周筱赟质疑李亚鹏主导的嫣然基金有7000多万善款"下落不明"。仔细看了看周先生的爆料材料,对于人生攻击、个人家庭感情生活的抨击部分实在不太苟同。这部分让举报材料显得相当没有水准。不过,举报材料中的确提出两个值得人生疑的地方。

第一,嫣然基金的合作单位基本上选择的都是民营美容整形医疗机构。在李亚鹏的回复中对此的回应是不够有说服力的。唇腭裂手术属于医学范畴,而且还是列入了医保的重大疾病保障范畴,按理应如其他同业基金会的做法,采取和三甲医院合作更为合情合理。但嫣然基金的合作医院更多的是选择民营医疗机构。

从针对爆料的回复中看来,选择民营医院的主要原因在于可以获得对方的资金捐助与技术协助。或许基于成本收益的角度考虑,选择带有个人利益诉求(民营医院需要扩大品牌影响力,与嫣然基金合作可迅速提高知名度)的民营医院合作相比选择国有医院有更大的议价能力,可以获得更多资源。但是这个前提必须建立在技术实力较强与手术费较低的前提下,不然将不免使人产生疑虑,存在谋取个人利益的潜在可能。从医疗技术水平来看,嫣然基金资助的手术未曾有失败案例曝光。而合作医院尹美尔却有不良记录,也许这是尹美尔这等民营医疗机构自身发展过程中难以摆脱的内控失效、追逐利益与规模时出现的发展问题。但唇腭裂手术的难度还处于合作医院的能力范围内,从技术与资质来看也不能完全否定民营医疗机构。但是,对安全性与风险控制要做到放心,套用一句网络流行语:"臣妾做不到啊"。基金会选择民营医院作为合作单位应该有更严苛的门槛标准才能让民众放心。

前面提到两个前提的第二个"手术费用",恰好是周先生质疑的第二个核心要点。嫣然基金的财务漏洞高达7000多万,问题的关键在与单例手术的费用9.9万远超过其他公益组织5千元的标准。周先生在这里推算方式过于粗暴简单了,用总支出直接相除得出单例手术费用再与其他公益组织均值5000/手术算总开支相比,最后推出财务漏洞7000万。根据嫣然基金会的回复,有5322万元定向募集资金用于嫣然天使儿童医院的建设,2925万元用于嫣然天使之旅、雅安地震灾区患儿救助、救助患儿夏令营等公益活动以及慈善晚宴、答谢音乐会、行政管理成本等。用于患儿救助的款项为4153万元,以这个数字除以9442例,单例救助平均费用4398元,远远低于周先生9.9万元之说,也与其他公益组织的5000元相接近。

关于以上公布的数据我还是相信其真实性,李亚鹏的回复措施得体、克制,与充满了个人感性色彩、带有强烈个人攻击的举报材料相比,更彰显了作为一个具有独立思考能力、能明辨是非,面对争辩时应该持有的一个理性人的态度。而有所不足的是,缺乏更细致的财务附注,如果能提供每一笔开支的去向那是更有说服力。

一直以来,做慈善办慈善基金会始终面对着财务是否透明的问题。法律法规的缺乏是重要的因素,无论是《基金会管理条例》还是《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甚至民间机构"基金会中心网"、《福布斯》杂志中文版推出的慈善机构透明榜都没有对此做具体的披露要求。从监管层面来说,尽快立法促进基金会的透明发展是势在必行,历经各种磨难公信力消失殆尽的中国慈善机构再继续来几次郭美美事件或许到最后只能依赖财政资金生存。

除了制度层面的问题,我国基金会的发展也存在自身的内部管理问题,具体表现在基金会资金的筹款、保值增值能力,资金使用不规范与使用效率低等。以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能力来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2012年的投资收益为0,收入一半来自捐赠约为1.17亿,另一个大头则是政府的补贴8857万,占了37.85%。

相比之下,海外著名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能力则强很多。如比尔和梅琳达·盖茨基金会2011年基金会收入341万美元,其中捐赠收入278.3万美元,投资收益62.2万美元。投资收益占基金会总体收入规模达18.27%。

最新公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已经取消了原管理办法中对基金会资金运作的限制性条款。按国际惯例不再对基金会的保值增值行为做具体要求,而是做了更为开放的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并增加了"失误赔偿"的条款。基金会的可持续发展应该除了募捐外,也要把着眼点放在资金的增值上。而这需要较强的基金运作管理能力,但是目前国内的基金会能力相当欠缺,面对一些基础性的规范问题还能犯错。

在新基金法中取消了"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但规定了"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以防出现内部利益输送。讲到这里不得不再次回到前文提到的监管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虽然,条例做了明文规定禁止兼任其他法人代表,但目前却存在不少基金会负责人同时兼任企业法人代表的现象。甚至是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这次李亚鹏被周先生开枪首先指打的就是其既是嫣然基金会的创办者同时又兼任文化公司的法人代表。对比一下公务员法,关于禁止在职公务员担任任何企业任何职务的规定相信包括大部分基层公务员在内都了然于心。但是在基金会业内却存在这种明显违反法规的现象,只能说大家都不把这当回事,抱着:"我没有犯大的问题,我不怕"的心态,或者夸张的说有的基金会负责人可能根本不知道这是个问题。

总体而言,我国基金会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财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不足,基金会品牌形象公信力严重不足,内部治理混乱现象比较严重。但是,基金会就像一个新生的产业一样,初期的成长路径曲折,前景却是光明的。

基金会的发展动力最终来源于社会需求。目前,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社会结构转型升级的复杂时期,各种社会问题层出不穷,如环境恶化、城乡差距拉大、老龄化、贫穷与自然灾害频发等。与此同时,我国的财富总量呈现巨幅增长,家庭金融资产和富人数量都有大幅的提升。截至2012年底,中国内地千万富豪人数已突破102万人,亿万富豪人数达6.35万人。2012年末,中国个人总体可投资资产(包括个人的现金、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和投资性房产,不包括自有住房)规模达到80万亿人民币,

实际上,这已经体现在近年来基金会数量的增长上。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基金会持续经营及发展模式分析报告》显示,自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的颁布,我国基金会数量持续增长,尤以非公募基金的增长较为醒目,年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同期公墓基金会则为10%左右。具体来看,2012年底,全国共有基金会3029个,同比增长15.9%。截止2013年7月,基金会总数再增加220家,达到3249家。

前瞻网基金会经营分析报告预测,2013-2017年中国基金会数量将大幅上升。到2017年,国内基金会总数为8289家,其中,非公募基金会为6385家,公募基金会为1904家。

图表1:2013-2017年中国基金会数预测(单位:家) 2013-2017年中国基金会数预测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现在,中国有点像处于20世纪初美国基金会迅猛发展的阶段,各种迹象表明中国基金会发展的黄金期正来临。而基金会的壮大迫切需要完善基金会的税收管理体系、立法制度;完善基金会内部治理模式,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外部监督,提高信息披露与公开程度。

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寻求合作

咨询·服务

相关阅读

精彩推荐